各系、处(部、室):
根据陕西省人事厅陕人发(2006)20号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公司西音人字(2007)2号文件规定,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办法、规范评议程序,结合学院实际工作,全面考核全体教职工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情况,现对全院教职工2011年度的工作进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办法
1、全院各级各类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包括党政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和人事代理人员)均须参加年度考核。
2、院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省委组织部要求进行。
3、中层干部的考核按党委要求,结合年初下发的部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结果和个人述职报告进行,同时要求填写《永利集团教职工考核登记表》所有内容在登记表中填写,不可自行附页。
4、新分配的毕业生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填写年度考核表,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5、本年度调入人员由其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6、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7、本年度军队转业(退伍)人员由其现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考其转业时的鉴定,无重大问题者,一般当年应定为合格等次
8、单位派出做其他工作或学习、培训(含攻读学位)人员,由派出单位参考其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9、本年度病假、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或出国探亲、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者,年度考核不计等次。
10、考核表由部门统一交人事处归入个人档案。(考核表内容一律用黑钢笔认真填写或打印,考核表由人事处在校园网上发布(人事代理人员下载专用表格),部门、单位自行下载,打印纸用16K正反打印)。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应根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基本要求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基本条件,结合各类人员特点、确定各类人员考核的重点。
1、党政管理人员: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协作精神、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
2、教学科研人员: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完成工作量(教学课时数及科研经费到款数),教学效果及科研成果、完成系部分配工作任务情况等。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态度、业务技术水平、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与成效等。
4、工人:服务态度、劳动纪律、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工作数量、质量和完成任务等。
5、人事代理:政治思想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敬业表现、完成工作实绩等内容。
(二)等级标准
考核标准以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为基本依据,考核标准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包括人事代理人员)的15%以内,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表现出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具体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模范遵守廉政规定,清正廉洁。
合格: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达到任职的要求,很好或者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具体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遵守廉政规定,廉洁自律。
基本合格: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勉强达到任职的要求,勉强完成工作任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 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 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不合格: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达不到现任职务的要求,或在某一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 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 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5、 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三、考核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2、考核要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年度与聘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程序
1、个人总结及自评。12月12日—16日,各部门通知所有被考核者依据自己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的主要情况,对照考核指标进行总结与自评,填写《永利集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2、述职评议。12月16日—20日,被考核者在本单位公开述职,所在单位组织考核,根据被考核者述职情况核实述职内容,进行民主评议,写评语。
3、定等次。12月20日—22日,所在单位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
4、上报。12月22日—12月23日,各单位上报有关材料,需填写好1、《永利集团教职工考核登记表》2、《人事代理考核登记表》3、《永利集团教职工年度考核等级汇总表》单位盖章,领导签字后上报人事处。
四、注意事项
教职工年度考核是学校加强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职务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每一阶段工作,使考核真正起到激励教职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作用。
各单位及时上报本单位在职人员考核表及考核结果。凡未及时进行考核和上报材料的,学校不再另行考核和接受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承担。
附件:
1、永利集团教职工考核登记表
2、人事代理考核登记表
3、永利集团教职工年度考核等级汇总表
永利集团干部人事处
2010年12月8日